各黨總支部:
現將《中共鄭州市委組織部遴選(選調)工作人員的通知》轉發,請做好宣傳推薦工作,報名人員如實填寫“報名推薦表”,并由所在黨總支部在“推薦單位意見”一欄填寫推薦意見,報名推薦表交至信息圖文大樓417辦公室,聯系電話:65002018。報名結束后,學院黨委統一討論并向市委組織部推薦人選,推薦名額1人。
校內報名截止時間:2015年1月5日下午5點前。
2015年1月4日
中共鄭州市委組織部
遴選(選調)工作人員的通知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高新區、經開區人社局,各縣(市)區委組織部,市直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市管高等院校黨委組織人事部門:
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和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中共鄭州市委組織部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遴選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選調)職位和名額
行政編制10名:副科級及以下職務公務員。
事業編制3名:副科級及以下職務工作人員。
二、遴選(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
遴選(選調)范圍: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高新區、經開區,各縣(市)區,市直各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全供事業單位)、各市管高校的在職在編人員。
遴選(選調)資格條件:
1、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公道正派,勤奮敬業,工作實績突出,廉潔自律,遵紀守法;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
2、中共黨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在組織人事或黨務系統工作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3、報考行政崗位的須為已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報考事業崗位的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或全供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5、科員報考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副科級報考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報考時,年齡可放寬2歲,工作經歷可放寬1年。
7、經組織批準,參與市委組織部的重大活動和重要任務,幫助工作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員,除組織人事或黨務系統工作經歷不做限制外,需符合上述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4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單位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2)按照有關規定有服務期要求,未達到服務期限的;(3)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曾受過組織處理的;(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選調)程序與辦法
(一)推薦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請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審核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
各縣(市)區委組織部和開發區、市直、市管高校組織人事部門根據遴選(選調)條件組織報名、進行資格審查后統一推薦。每個縣(市)區(開發區)推薦5人,市直單位各推薦1-2人,市管高校各推薦1人。
目前在部機關正式借調幫助工作、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相關處室應征得借調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并經分管部領導審核同意后,可以推薦。
目前在市委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的人員,符合遴選(選調)條件,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后,由市活動辦統一推薦。
(二)資格審查
市委組織部遴選(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推薦情況,進行資格審查。
(三)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市委組織部遴選(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
1、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各類遴選(選調)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選調)人數的比例不低于5: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可適當減少遴選(選調)人數。按各類遴選(選調)職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并進行資格復審(如遇規定名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應變決策能力、組織協調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儀容儀表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
筆試和面試成績通知本人。
(四)確定考察對象
市委組織部遴選(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成績,按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提出考察和體檢人選,提交部務會研究(如遇規定名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一并進入考察)。
(五)組織考察和體檢
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表現、工作實績、文字表達能力和群眾公認度。對考察情況進行綜合研判,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體檢按照錄用公務員的標準進行。
確定人選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情況,按1:1的比例提出人選名單,經部務會研究確定擬遴選(選調)人選。
(七)公示和借調試用
在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沒有問題的,借調試用半年。借調試用期間轉移黨組織關系。
(八)借調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調入要求的,經部務會研究,辦理調入和任職手續。不符合調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單位工作。
遴選(選調)和借調試用期間,所在單位提拔職務的,不予確認。
四、報名及其他有關事項
1、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人員填寫《中共鄭州市委組織部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2份(粘貼照片),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另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2)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主管部門印章)1份、干部任免審批表和主要工作表現。
2、報名辦法
(1)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即可組織報名。
(2)各縣(市)區委組織部、開發區人社局和市直單位、市管高校組織人事部門負責本地區本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和初審。
(3)經初審合格后,由各地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按照推薦數量統一將報名推薦表及有關資料報市委組織部人事處(市委南院615房間)。報名截止時間是2015年1月8日上午12:00。
(4)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遴選(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人: 曹曉苗 楊 彬 金 濤
聯系電話:67180893 67187141
附件 推薦表 .docx
1、《中共鄭州市委組織部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2、《中共鄭州市委組織部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匯總表》
中共鄭州市委組織部
2014年12月30日